有人被365黑过钱吗_28365_365提款成功但是不到账
来源:有人被365黑过钱吗_28365_365提款成功但是不到账农业农村局 发布时间:2023-03-27 选择阅读字号:[ 大 中 小 ] 阅读次数: 0
市土壤普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,各县(区)土壤普查办:
为扎实做好全市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2023年度主要工作,按时完成普查任务,根据《国务院关于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的通知》和《关于印发四川省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方案的通知》相关要求,结合我市实际,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。
一、总体安排
按照《全省土壤普查工作方案》要求, 在去年试点的基础上,2023—2024年在全省全面铺开,2025年进行成果汇总、验收、总结。结合我市实际,具体安排为:
2023年,完成60%剖面土壤调查采样,完成60%土壤生物调查采样,完成100%表层土壤调查采样。
2024年,6月30日前完成剩余采样任务,9月30日前全面完成检测化验,12月30日前全面完成数据审核工作。
2025年,6月30日前完成县级普查成果编制,9月30日前完成县级成果验收和市级成果编制,11月30日前完成省级成果编制。
二、具体任务及时间节点
(一)市级任务及时间节点。
1.完成市级并指导县(区)组建土壤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、专家队伍组建、制定工作实施方案。(3月31日前)
2.落实市级土壤普查经费。(5月31日前)
3.统筹推进全市普查工作,开展检查指导、质量控制、数据审核、数据上报等工作。(全程)
4.完成市级土壤类型名称对接表校准工作。(6月25日前)
5.完成县(区)样品风干场地改造的验收工作。(7月20日前)
6.完成市级培训工作。(7月15日前)
7.配合做好剖面土壤调查采样、土壤生物调查采样。(全程)
(二)县(区)任务及时间节点。
1.成立县(区)土壤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,组建工作专班、技术工作组及技术支撑专家团队,编制完成县(区)工作实施方案。(3月31日前)
2.落实县(区)土壤普查经费。(5月31日前)
3.收集整理土壤普查相关基础资料,完成县(区)土壤类型名称对接表校准工作。(5月25日前)
4.完成表层样调查采样队伍组建工作。(6月20日前)
5.完成土壤样品风干场地的改造。(6月20日前)
6.完成县(区)培训工作。(7月15日前)
7.完成内业检测化验机构的确定工作。(7月31日前)
8.配合开展样点校核、省级剖面土壤调查采样和土壤生物调查采样,完成样品送达等工作。(全程)
9.组织完成100%表层土壤外业调查采样,开展县(区)加密剖面样点和表层样点的调查采样。(12月31日前)
10.完成县(区)表层土采样、风干流转、外业调查采样质量监督检查;开展检测化验(包括样品细磨)、数据审核上报等工作,配合国家、省级和市级质量控制工作。(12月31日前)
11.按合同约定开展表层样和剖面样(含加密样)检测化验。(12月31日前)
三、工作要求
1.各县(区)土壤普查办根据工作需要,加快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,组建专家队伍,并于3月28日前报市土壤普查办备案。
2.各市、县(区)土壤普查成员单位要明确1名专职联络员,负责日常工作沟通。各县(区)普查办负责汇总辖区内土壤普查办成员名单及联络员名单,于3月28日前将信息统计表(附件2)报送至市土壤普查办。如有变动及时上报更新。
3.各县(区)要制定2023-2025年度工作方案,明确工作任务、进度安排、组织方式等。县(区)实施方案于3月28日前报市级土壤普查办备案。
4.土壤普查工作将纳入粮食安全和耕地保护党政同责考核,市级各成员单位、县(区)普查办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,加强组织领导,压实主体责任,强化督导检查,规范工作流程,严格按进度推进,确保项目资金安全、合规、高效使用,确保土壤普查工作高质高效圆满完成。
有人被365黑过钱吗_28365_365提款成功但是不到账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(代章)
2023年3月23日